內政部訂定5月15日為全國「兒童安全日」,並推動「兒童安全實施方案」,建構兒童安全健康環境

  • 2007-12-27

 

發表日期: 2007-05-16   

  內政部訂定5月15日為全國「兒童安全日」,並推動「兒童安全實施方案」,建構兒童安全健康環境
針對近日新聞媒體報導有兒童自高樓墬落、慘遭鐵捲門夾傷或車輛事故造成兒童傷亡事件層出不窮,屆逢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15周年,為記取其慘痛教訓,呼籲國人重視兒童安全議題, 總統特別關心兒童安全議題,行政院長非常重視,爰指示內政部邀集相關部會研商訂定全國「兒童安全日」,經本部於5月9日邀集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及民間團體代表研商,一致表示贊同將5月15日訂為全國「兒童安全日」,並報請行政院於5月14日核定通過,俾期全國各界毋忘教訓,建構兒童平安長大的安全環境。
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,依據統計發現,在引發的兒童事故傷害的因素中,人為的錯誤即占了85%,由此可知,如能減少人為的錯誤與疏失,兒童的安全將獲致更大的保障。故呼籲國人共同來重視兒童安全殊有必要。但在社會不斷變遷的今日,生活環境複雜難測,致使兒童在日常生活中潛藏著許多危機,由於兒童對危險的認知不足,而且欠缺對危險的警覺性及事故發生時的應變能力。因此,如何維護兒童日常生活的安全,讓兒童能夠健康平安的長大,一直是大家共同的企盼,更是政府、家長及社會大眾所必須審慎重視的議題。
有鑑於此,內政部除在5月9日邀請相關部會及民間團體共同研商擬訂將每年5月15日訂定為全國「兒童安全日」外,並於5月11日再度邀集8大部會擬定「兒童安全實施方案」,作為相關部會推動兒童安全議題工作依據。
李逸洋部長指出,該方案分別就兒童人身、居家、交通、校園、遊戲及其他六大面向推動實施,包括有:
一、人身安全:藉由增加兒童虐待及高風險家庭基層系統責任通報人員,深化國人兒童人權與保護觀念,強化風險預防與保護機制,杜絕兒童受虐待及性侵害。
二、居家安全:從建築法規改善建築物設施,落實建築物公安檢查、居家及托育環境安全檢核與改善,同時加強宣導不可將兒童獨留家中等措施,確實保障兒童居家生活安全。
三、交通安全:落實交通環境的安全設計與管理,完備幼童專用車、校車、校外教學租車及營業大客車等管理法規與執行,確實維護兒童行的安全。
四、校園安全:藉由積極改善校園建築設施與環境,建置校園安心走廊及愛心站,保障學童學習安全;並與警政、法務單位密切合作,預防校園暴力、霸凌及學生涉入幫派與藥物濫用。
五、遊戲安全:建立兒童遊樂設施安全性能準則與檢查認證機制,落實遊樂設施與玩具檢驗與查核;並加強灌輸兒童及家長遊戲安全與商品安全觀念,保障兒童休閒與遊憩安全。
六、其他安全:落實相關法令規定,保障兒童及少年有關網路、閱聽、隱私、食品餐飲衛生安全等權益,達到事前防範目的。
李逸洋部長希望透過結合交通部、教育部、衛生署、法務部、經濟部、新聞局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各單位資源,搭配全國「兒童安全日」之實施,共同積極推動兒童之人身、居家、交通、校園、遊戲及其他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宣導工作,達到事先預防先機,減少人為的疏失,確保兒童平安健康的長大。